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:
为促进厦门市技术市场发展,鼓励开展技术交易,根据《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》(厦府办规[2020]20号)精神,现就开展2021年度技术交易奖励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及范围
1、厦门市从事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(技术输出方,即卖方);
2、引进境外(包括港、澳、台、国外)技术成果在厦实施转化的企事业单位(技术引进方,即买方)。
以上合同需在厦门市技术合同登记点登记备案。
二、奖励期限
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产生的技术交易(以发票日期为准,发票中“名称栏”或“备注栏”应注明与经认定登记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方可兑现,若发票中未见相同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不予兑现)。
三、奖励标准
按照已认定登记并实际发生的合同技术交易额进行兑现,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0.8%给予奖励,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.2%给予奖励,每个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为100万元。
四、申报方式
本次技术交易奖励金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,请申报单位打开“i厦门服务平台首页→i财政→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”或者网址https://www.ixiamen.org.cn/yyzx/201907/t20190722_81240.htm,使用法人的账号登录即可跳转到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。
五、申请材料
1、加盖合同认定专用章的《技术合同信息》原件彩色扫描件;
2、发票、银行收款(付款)回单原件彩色扫描件。
六、申报时间
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
七、联系方式:
(一)审核机构电话:2031315、2022260、2027808
(二)科技局咨询电话:2052973
技术交易奖励金采用线上申报,添加“厦门市技术交易奖励群”(QQ群号:475448961),后续的相关通知及答疑将在群中进行。因申报量大,为了防止扎堆申报,请申报人准备好材料后尽快报送。
附件:厦门市技术交易奖励金政策兑现常见问题解答